藥營業執照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1農藥經營者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具有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具有56小時以上專業教育培訓機構學習經歷,熟悉-,實行農藥營業執照的,應當懸掛農業部門核發的農藥營業執照,限制使用農藥運營商分支機構限制使用農藥的,應當符合農藥定點的運營規定,在經營高毒農藥定點的場所,應當有高毒農藥定點經營標志。1、農藥經營許可證總證和分證的區別農藥營業執照有效期5年。農藥在營業執照有效期內農藥經營者名稱變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調整分支機構或者減少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
更新時間:2025-01-02標簽: 農藥定點標準農藥定點什么意思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