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凡農藥用于防治農、林、牧業病、蟲、草及其他有害生物和調節植物生長的品種,包括化學農藥原料藥及加工制劑和生物農藥,均屬本規定的管理范圍,第四條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加強農藥-1/實驗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及時將登記實驗備案和登記實驗監督管理信息上傳至農業農村部規章,第三條農業農村部負責農藥-1/test單位認證和登記test的監督管理,具體工作由農業農村部負責農藥驗證的機構承擔。1、《農藥管理條例》講解農藥管理規定的解釋你了解農藥管理規定嗎?以下文章農藥管理條例我為您收集講解,供您參考,希望能幫助到有需要...
更新時間:2024-08-23標簽: 農藥單位登記農藥登記員屬于什么單位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