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農藥的經營由安監部門管理,第四條主管部門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為農藥質量監測、鑒定和監督管理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農藥主管部門,立法目的:為加強對農藥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證農藥的質量,保護農林生產和生態環境,保障人畜安全,制定本條例,賣農藥化肥需要什么證件。
1、 農藥經營許可證在哪個部門辦理可以去當地農業局辦理營業執照。農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具有農學、植保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農藥或具有56小時以上專業教育培訓機構學習經歷,熟悉農藥管理規定,碩士。能夠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者,經營場所不少于30平方米,倉儲場所不少于50平方米,并與其他商品生活區飲用水源有效隔離,兼營其他農業投入品的,應當具有相對獨立的農藥經營區域。經營場所和儲存場所應當配備通風、防火、防中毒等設施。有與經營業務農藥品種類別相適應的貨架、柜臺等設施設備,有可追溯的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和用于記錄農藥進貨、倉儲、銷售等的計算機管理系統等。有農業部規定的進貨檢驗臺賬記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應急處置、倉儲管理農藥廢棄物回收處置指導書等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2、上海市 農藥經營使用管理規定(1997修正第一章總則和依據第一項為保證安全合理使用農藥,促進農業發展,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含義本規定所稱防治農作物、林木、花卉、食用菌等病害、蟲害、雜草及其他有害生物,調節植物昆蟲生長的各種藥物。第三條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農藥在本市的經營,包括采購、儲存、分裝、銷售、使用和管理。第四條主管部門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為農藥質量監測、鑒定和監督管理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農藥主管部門。
3、 農藥檢測歸哪個部門管農藥屬于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農藥的經營由安監部門管理。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條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1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全面工作,組織公布和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審查新建、改建、擴建用于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的安全條件,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
4、 農藥管理條例解讀農藥管理條例解讀農藥是指用于預防、消滅或控制危害農業、林業的病、蟲及其他有害生物,有目的地調節植物昆蟲或其他來源于生物的天然物質及其制劑的一種物質或幾種物質的混合物。以下是農藥管理規定的解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農藥管理條例解釋及頒布日期:農藥管理條例于1997年5月28日在國務院頒布,2001年11月29日修訂,同時施行。
立法目的:為加強對農藥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保證農藥的質量,保護農林生產和生態環境,保障人畜安全,制定本條例。2 農藥類別:1。預防、消除或控制危害農業和林業的害蟲、嚙齒動物和軟體動物等有害生物;(二)預防、消滅或者控制倉儲物中的害蟲、老鼠和其他有害生物;3.調節植物昆蟲的生長;4 .用于保存或保藏農林產品;預防、消滅或者控制蚊、蠅、蟑螂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止、消除或控制危害河流、水壩、鐵路、機場、建筑物和其他地方的有害生物。
5、經營 農藥需要什么證件3需要證件:工商營業執照農藥營業執照農藥危險品營業執照先在當地安監局辦理農藥危險品營業執照再在農業局辦理農藥營業執照,給你。賣農藥化肥需要什么證件?需要三證:工商營業執照農藥營業執照農藥危險品營業執照先在當地安監局辦理農藥危險品營業執照再在農業局辦理農藥營業執照,拿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