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下列物質應當認定為本條規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法律、法規禁止在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添加或者使用的物質;(二)列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錄》和《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錄》的物質;(3) 農藥、國務院有關部門禁止使用的獸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四)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物質。
法律分析:1。在銷售生產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是銷售生產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銷售 50%以上二倍以下。
4.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是指: (一)造成輕傷以上;(二)造成輕度或者中度殘疾的;(三)造成器官、組織損害,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四)造成10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五)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其他情形。
6、 銷售的水果 農藥超標如何處罰法律解析:銷售超范圍農藥,按未取得農藥營業執照處理,責令停止營業,沒收違法所得、非法經營農藥和用于非法經營的工具、器具。法律依據:農藥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國家實行農藥營業執照制度,限制經營使用農藥(俗稱劇毒劇毒-1/)。
農藥行政法規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農藥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物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非法經營農藥貨值一萬元以下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一萬元以上的,處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 銷售三無 農藥的立案標準法律解析:由縣級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農藥使用者為農產品生產企業、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倉儲企業、專業有害生物防治服務組織和從事農產品生產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農藥用戶為個人的,處1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銷售偽劣 農藥罪構成要件具體規定?法律分析:銷售 Fake 農藥該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 .對象要求。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對農業生產資料質量的監督管理系統;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違章,銷售 fake 農藥,造成生產上較大損失;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4.主觀因素,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假生產農藥、假獸藥、假化肥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無效的農藥、獸藥、化肥、種子或者生產者銷售以不合格農藥、獸藥、化肥、種子冒充合。